近日,市编委办按照省统一要求,整合市本级分散设立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一个平台”管公共资源交易,促进了公共资源交易阳光操作,推进了政府职能加快转变。
一、整合交易职能,实现“一体化”。 以“决策、执行、监管”三权分离为目标,将市财政局所属市财政性资金采购中心、市国资委所属市产权交易中心、市住建局所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管理的市建设工程服务中心、市国土局所属市土地储备中心、市环保局所属市污染物排放权交易中心分别承担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排污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职责与原部门、单位分离,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各类交易活动提供交易平台,强化中心执行权。同时,重新梳理分散在其他部门的公共资源交易职能和项目,实行进场项目目录管理,凡是列入目录的交易项目全部进入中心公开交易,促进公共资源交易由“管理操作一体”向“管办分离”转变,实现“平台之外无交易,平台之内全上网”的“一体化”模式。
二、整合交易机构,实现“唯一化”。市本级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名称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市政务服务中心“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不再保留市财政性资金采购中心、市产权交易中心和市建设工程服务中心的机构建制,撤销市污染物排放权交易中心。按照“人随编走、编随事走”的原则,将原承担公共资源交易职责的编制和人员划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了交易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由市交易中心实行“一张网”管理。
三、整合监管体制,实现“统一化”。通过文件审查、现场监督、电子监察系统、电话网络媒体等方式,对入场项目实行全程监督,形成了市公管办、行业监管部门、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共同参与的“四位一体”监督体制,建立了统一的制度规则、共享的信息系统、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彻底解决管办不分、监督乏力的问题,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管部门等提供了统一的更加便捷的综合服务。